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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所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23

机构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开展对辖区内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2、依法实施市局明确下放的行政许可职责和食品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食品流通许可工作;

3、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年度检验计划、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快检计划,并结合辖区特点协助区局完成食品药品日常抽验及风险监测计划;

4、负责辖区内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小型餐馆、快餐、小吃、食堂、民俗旅游户、夜市、甜品饮品店等业态)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简易程序处罚,承担区局指派的食品药品一般程序的处罚;

5、落实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配合辖区有关部门完成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6、执行市局、区局部署的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整改、风险监测问题的调查和核实等任务,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参与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7、承担所属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6936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