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

【2018年第十二期】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章、第十一章)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6-11

学习时间:2018年6月4日

学习地点:机关三楼第一会议室

学习主题: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章、第十一章)

学习纪要: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